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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制宜”推动政绩考核精准实施

作者:郑光宇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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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干部政绩考核,是引导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手段。政绩考核作为衡量干部工作成效的一把尺子,其科学性和公正性直接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遵循“三因制宜法则,有感有效、科学合理的推动政绩考核,让政绩考核能够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精准实施。

因时制宜:紧跟时代,动态调整。“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政绩考核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根据当前的发展需求和形势变化来制定和调整考核标准。因时制宜的考核能够确保政府工作始终与国家发展大局保持一致,及时响应社会需求和变化,通过“考什么”引导党员干部“干什么”。要建立动态的、全方位的考核体系,健全考核结果反馈机制,及时调整不合理的考核标准。要有效调整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关键作用,不断加强日常考核和及时考核,针对日常工作中的点滴表现、关键时刻的决策应对都应纳入考核范围。要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做法,吸收新的考核理念,注重经验总结和反思,大胆探索,勇于创新,通过持续改进优化,不断提升考核效能水平,为考核工作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因地制宜:尊重差异,精准施策。“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们在政绩考核中必须充分考虑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要立好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的“精细标尺”,强化分类考核,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差异考核”和“分类评价”相结合,紧紧围绕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结构与发展阶段、文化底蕴与社会发展等方面,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政绩考核标准。因地制宜的考核能够避免一刀切式的评价标准带来的不公平,确保考核结果更加贴近地方实际,反映真实的工作成效。

因人而异:注重个性,科学评价。“才性各异考有方,量体裁衣相得当”。在政绩考核中必须根据党员领导干部的特点和能力来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要延续领导班子纵向分级分类考核的成熟做法,针对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所在的区、部门单位划分不同类别,制定不同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评价打分,真正实现同类竞争、同台竞技。要实施干部横向分类分层量化创新做法,坚持把相同或相近类型的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放在一起比较,其他班子成员在单位内部比较,实行同类同考、可比可评。干部考核“考”是基础,“用”是关键。政绩考核不能流于形式,要强化政绩考核结果运用,要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紧密挂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让干部考核由“软指标”变成“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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