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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打好提醒、函询、诫勉“预防针” 增强干部“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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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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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坚持前置预防关口,着眼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制定了《乌海市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规程(试行)》,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


细化操作办法,明晰要求抓执行

《操作规程》明确提醒函询诫勉情形,针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工作纪律、党的建设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针对信访、举报等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函询;对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等10类不构成违纪或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进行诫勉。明确“启动审批—实施—督促—运用”等管理流程,由本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党支部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启动审批,根据提醒和诫勉对象不同确定适当谈话人。受到提醒函询诫勉的干部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或组织生活会上就有关问题作出深刻检查受到诫勉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突出问题导向,把好脉搏开药方

一是坚持与全市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聚焦经济建设、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结合市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及时对为官不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时整改。


二是坚持与干部日常管理深度融合,注重在干部考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等工作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函询诫勉,今年以来对15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开展了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对不认真填报的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对存在漏报行为的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


三是坚持与干部政绩考评深度融合,对年度绩效考核中评估较差、民主测评靠后的,分情况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提出针对性的要求,督促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路线图,抓好整改落实。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促落实

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作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责任主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纪检、审计、信访、法检两院等部门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反馈的本单位干部负面信息,建立干部相关信息档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对发现的比较严重的违规问题及线索反映,及时进行查核,根据查核结果进行诫勉或组织处理。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对谈话提醒记录、函询回复材料、谈话诫勉记录、诫勉书、书面检查等相关材料及时归档整理,作为领导干部使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受到函询诫勉的领导干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其及时整改,特别是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6个月后经调查了解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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