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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三项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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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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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积极探索严管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机制,调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树立能者上机制,激励干部奋勇争先。坚持以“实绩说话”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各类攻坚主战场作为发现、考察、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渠道,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来识别、评价、使用干部。坚持把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相结合,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了解掌握一批拟提拔使用的各年龄段干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积极探索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勇于创新、敢做敢为、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鼓励奖励,择优调整到重要岗位,通过示范带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形成积极向上、争先进位的良性工作氛围。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干部监督与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出台了《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九种容错情形,对干部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先行先试中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行为,经问责实施机关认定为容错情形的,单位年度实绩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个人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及工资、绩效、奖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等不受影响;对确需追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减责,酌情从轻、减轻处分或组织处理,真正让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打消顾虑、轻装上阵、攻坚克难、开创新局。

完善庸者下机制,倒逼干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和自治区谈话诫勉、离岗培训、组织调整三个办法,正在制定对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操作规程,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提醒。在全市组织开展“转作风、敢担当、有作为、促发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正在制定《乌海市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对召回干部采取回炉教育、跟踪考察、组织处理等不同方式进行教育转化。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和分析研判,对因违纪违法、健康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达到最高任职年限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真正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充分释放干部队伍攻坚克难、干事创业、为官有为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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