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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把好“三关”深入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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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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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把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把好教育培训关、集中填报关、查核处理关,推动“两项法规”落地见效。


把好教育培训关突出一个“全”字。通过多种方式认真抓好两项法规的教育培训。以会代训全覆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各级领导干部和专项工作负责人的责任任务。发放资料全覆盖,梳理总结过去年度填报中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情形,编写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手册》,同两项法规和中组部《学习辅导百问》一并下发,确保填报范围人员人手一册。专题培训全覆盖组织召开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填报事项、抽查核实等要求,全市650余名县处级干部参加了培训。个别辅导全覆盖充分回应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需求,对各区、市纪委等填报人数较多的单位开展了小课堂培训,对个别领导干部通过开小灶的方式进行个别辅导,畅通解答电话随时解答填报疑问。


把好集中填报关突出一个“严”字。严格按照市委管理领导干部底册下发报告表,确保全员填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重点审核阅签。实行“三个不接收”,即填写不完整的不接收填写不规范的不接收无单位领导审签的不接收,对交回的报告表一一复核把关,确保无缺项漏项、无明显错误。截至5月底,我市已完成2017年市委管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录入工作。


把好抽查核实关,突出一个“实”字。严格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要求,按照10%的比例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坚持“凡提四必”,对拟提拔考察对象人选、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拟进一步使用人选、换届相关人选、因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查核的进行重点查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今年以来,对15名拟提任、进一步使用、换届相关等人选进行了重点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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