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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生递补名单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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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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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20年乌海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工作已全部结束,因部分考生放弃引进资格,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及体检不合格,根据《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好中选优、择优引进”及《关于发布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生考核成绩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要求,分专业类别进行递补,现就递补、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共有29名考生放弃引进资格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1名考生体检不合格,其中专业类别一5人,专业类别二1人,专业类别三2人,专业类别四2人,专业类别五8人,专业类别六4人,专业类别七2人,专业类别八2人,专业类别十二2人,专业类别十三1人,专业类别十四1人。

      2.专业类别8原计划引进7人,因参加体检、考察人数为5人,自然核减2名递补计划,根据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将这2名递补计划调剂至类别六和类别十五。以上30名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3.体检工作于8月17日上午在海勃湾区中医院进行。请考生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2寸蓝底彩色近照1张、《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8:20前在海勃湾区中医院二楼体检中心集合,在工作人员监督下完成体检。考生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考生必须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3天要注意饮食,少吃油腻食品,戒酒,多休息。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察工作于8月18日上午9:00—12:00进行。在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生主动放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按照指定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彩色打印的纸质版健康码及个人健康风险评估表(打开蒙速办APP→我的卡包中健康卡→健康卡出示→正面打印电子健康码、反面打印个人健康风险评估表),佩戴好医用外科口罩,前往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二楼报告厅(从外挂楼梯处测温并进入)提交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不能由他人代替提交。

   5.考生需要提前准备以下考察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通知单》原件。
   (3)大学、研究生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须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党组织章。
   (5)本人所在院系出具的鉴定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校期间德、能、勤、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加盖党组织章。

     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通知单》原件。
   (3)大学、研究生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党组织章。
   (5)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工作期间德、能、勤、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加盖党组织章。

      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2020年乌海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通知单》原件。
  (3)大学、研究生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25日,须提供党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并加盖党组织章。
  (5)考生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党工委出具考生鉴定材料1份,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居住期间德、能、勤、绩、遵规守纪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加盖党组织章。

      6.如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考生本人应作书面说明并签字,于8月14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whszzbrck@vip.163.com邮箱,并电话告知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取消体检、考察安排。体检、考察及之后环节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记入诚信档案人员给予相关处理。

      7.对因考生放弃资格,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导致缺额的,不进行再次递补。请考生保持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导致无法递补的,后果自负,电话变更的请及时与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

      8.考生应对所提交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一经发现取消其引进资格。

      9. 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并严格按其要求执行,做好健康管理和自我防护。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管控措施推进人员有序流动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98号)要求,凡是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在持有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通行码的,且测温正常、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体检、考察。考生的健康码申报和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3998816。



                                                        乌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附件:2020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递补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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