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9月14日乌海市第七届党委常委会第265次会议研究决定:
雍靓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何鹰同志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慧同志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皇甫永利同志不再担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焦林怡同志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石金玲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李和平同志任市水务局党组书记,不再担任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梁斌同志任市农牧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职务;
刘小平同志不再担任市农牧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春艳同志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梁建国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不再担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王智慧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王剑寒同志任市信访局党组成员;
李有在同志不再担任市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周慧芳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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