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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纪律在心、实践在行 锻造忠诚履职党员干部

作者:   来源:海勃湾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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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因此,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规范言行举止,更有利于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这是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的保护和关爱。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强化学习自觉,扎扎实实学习条例规定、强化理论武装,全面提高思想境界、坚定信仰信念、培元固本强基。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划出的四条底线中,明确了党规党纪不可逾越的底线。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我们要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指引,逐章逐条地学习,把自己的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条例》为镜子,直面问题、修正错误;以《条例》为戒尺,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我们要熟记党纪党规,心怀敬畏,严于律己,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底线意识。

二要谨记贪腐之害,常思严己之益。古语有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这告诫我们要心存敬畏。心中有畏,则为人处世遵规守矩;肆意妄为,则因其欲望而必生祸端。在警示教育中,部分党员干部在金钱和权力面前迷失自我,不仅前程尽失,也使原本和睦幸福的家庭坠入痛苦深渊。我们要以案为鉴,牢记贪腐之害,恪守纪法边界,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在任何时刻、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持续保持对“腐蚀”“围猎”的清醒认识。同时,牢记党员宗旨和权力来源,善于“吾日三省吾身”,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小贪必腐”意识,对各种苗头早发现、早制止,让“清醒的认知”铺就“清澈的底色”,做到警钟长鸣。

三要遵守纪律规矩,锤炼扎实作风。我们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始终在法纪约束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量好”公与私的分界线,时刻把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牢记于心,不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把落实《条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时刻保持高度警觉性,自觉净化“三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既要管好自己,还要管住家人,扎紧“篱笆”,守好“后院”,慎独慎行。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站稳人民立场,真正把“权为民用”融入工作实践,主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着力解决群众困难、落实群众诉求,将党纪学习成果由“实效”变“长效”。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纪律融入日常。我们要充分用好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查反思言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认真学习纪律、严格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决不允许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谨慎用权,保持权力的干净与公正,做到看轻权力,看重责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让权利在“放大镜”下行使、在阳光下行进,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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