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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村“两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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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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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第一,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实行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决定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村、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第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法律、政策的范围内,办理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第三,村党支部对村委委员会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支持、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村民委员会要置于村党支部的领导之下.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积极主动地做好分管的工作,共同把村里的事情管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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