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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长期在外工作的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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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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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期在外工作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重视做好教育和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应开具党员证明信;超过六个月,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无同定地点、无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预备党员可持上述信或证,在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其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应根据本人的申请,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要参加讨论其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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