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党发〔2022〕8号
乌海市委
关于加强第八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的决定
(2022年3月3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党委关于加强自治区党委班子政治建设的规定》,聚焦锻造一个政治坚定、实干担当、能力过硬、团结奋进、清正廉洁的市委领导班子,完成好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现就加强第八届市委班子政治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学习领会、工作推进、督促检查、跟踪反馈的全流程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其他市委常委同志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具体落实,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1次进展情况汇报,市委每年度集中开展1次“回头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定、遇到重大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
二、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锤炼,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示范带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从严从实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史明理再深化、学史增信再锤炼、学史崇德再提升、学史力行再出发。市委常委同志要带头参加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到所在党支部和基层党建联系点讲党课,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到高校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形势政策报告,以上率下引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决扛起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责任。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宣传报道的规定,市委常委同志代表市委的讲话和报告,署名发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关的文章、著作、言论,应当事先经过市委常委会审定或者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守国家秘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请示报告。市委常委同志要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发自内心信赖组织、敬畏组织、服从组织,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决反对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四、坚决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永远做忠诚的人民服务员,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市委常委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原则上不少于45天,通过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掌握实情。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完善民意调查、决策咨询等机制,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杜绝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带头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班子运行,加强团结协作,增强班子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坚决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交易化等问题,着力整治圈子文化、码头文化、酒桌文化等现象,整治政治投机、政治交换、政治攀附等行为。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规则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集体决定精神,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规定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与班子成员沟通,听取工作汇报,支持指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作;其他市委常委同志之间要坦诚相见,经常交流思想,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共产党人价值观,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六、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坚决不用、依纪查处政治不合格的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树立面向基层、突出实干的用人导向。自觉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严禁搞封官许愿、收买人心、说情打招呼,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坚决惩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让干部有奋斗激情、无后顾之忧。
七、不断提升政治本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做到开展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从政治上办。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形势、把握大局、发现问题、明确方向、掌控风险,善于从一般事务中发现政治问题,善于从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中发现政治端倪,善于从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中把握政治逻辑,做到在重大问题和关键环节上头脑特别清醒、眼睛特别明亮、嗅觉积极敏锐。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时刻关注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自觉在党和国家大局下审视和推进乌海工作,做到一切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工作,经常同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主动调整、校准、纠偏,确保不掉队、不走偏。
八、着力增强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对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的隐患,要敢于挺身而出,做到眼睛亮、见事早、行动快,把各类风险化解在萌发之初。坚持实事求是,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雷厉风行、紧抓快干、马上就办。
九、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向市委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专题报告1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各区各单位“一把手”的管理监督,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年至少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1次政治谈话。领导、支持市委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市委巡察工作机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行业领域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牵引各领域各层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坚守清正廉洁政治底线。加强党性修养,持之以恒锤炼政德,慎终如始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带头过紧日子。市委常委同志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与企业家坦荡真诚交往,做到亲而有度守底线、清而有为敢担当,决不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第八届市委组成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决定,市委常委同志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市委委员、候补委员要把落实本决定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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