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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问答(2)

作者:   来源:乌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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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不摘、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内容

  6.四不摘:贫困县摘帽后,为实现稳定脱贫,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要求贫困县党政正职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能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7.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8.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三、教育扶贫政策


  9.针对贫困大学生有哪些具体资助措施?


  国家政策:对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的3%),补助标准为5000元/生年。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的28%),平均补助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分档次发放。全日制本专科(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入学前户籍和其父母户籍均在本旗县,最高限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对录取到区内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新生入学资助500元,对录取到区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1000元。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自治区政策:从2017年开始,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考入普通高校学生全部纳入自治区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本科生每人4万元、专科生每人3万元)覆盖范围。2018年修订完善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升入普通高校资助资金由原一次性发放(本科4万元、专科3万元)调整为分年度发放,并完善了评审评议、公开公示等环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了合理分档,建立了动态数据库。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乌海市政策:对乌海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未享受自治区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在校大学生,且还未完成的学年每年补助1万元(以往就读年份不再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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