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乌海

民族团结花盛开 砥砺前行谱新篇 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综述

作者:   来源:乌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05-06  

分享到: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时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核心目标和评价标准,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力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高位谋划推动

  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级领导牵头的6个专项工作组,第一时间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民族工作汇报,全力推动创建工作高效开展。我市把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政治巡察、督查检查、政绩考核,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印发了《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测评指标考核细则》,明确了6大方面主要任务、21项工作目标、77条具体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制定完善了《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标准》等,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为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广度和深度,我市坚持将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镇、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网络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阵地,明确了“八进”工作的牵头部门。目前,全市累计有全国、自治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29家,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家,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0家,市级示范单位87家,覆盖机关、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思想引导

  凝聚民族团结强大合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我市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施“三项工程”,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雁阵工程”,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头雁”作用,印发《着力提升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培训内容。

  “种子工程”,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培训,持续推动每月“同上一节思政课”活动。全市各学校开展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活动,举办了“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情怀”幼儿故事比赛,“争做民族团结石榴籽”“唱支山歌给党听”等以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主题的各类活动,持续增强学生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

  “润养工程”,利用“春小帆”理论学堂、“悟源”云课堂等理论学习宣传品牌,大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累计开展主题交流座谈会、宣讲活动300余场次。在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题专栏,制作《“实”看乌海!用心浇灌民族团结之花》等产品,强化正面宣传。我市还设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2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3 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5个,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维系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我市通过建设文化场所、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把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融入群众文化活动,把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种子深埋各族群众心中。同时,我市还通过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

  夯实物质基础

  厚植民族团结沃土

  我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始终坚持以发展助推团结、以团结带动发展,民生发展稳中向好,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加快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去年,群众期盼的59个老旧小区、2110套棚户区住房完成改造,人民路等10条“老旧路”提质升级,团结路等4条“断头路”全部打通。化解“问题楼盘”14个,解决延期交房4518套,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三难”项目总体解决率达99.8%。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97%,公共供水普及率达100%。新建“口袋公园”24座,新增绿地面积33.9万平方米 …… 一件件民生实事落地生根,使各族儿女的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取消高中阶段择校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全部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优先改善农区、矿区等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保证学生公平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形成了“1+5+4+16”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养老金实现连续增长,社会救助标准、医疗保险政策范围报销比例均居自治区前列。以社区为试点完善服务业态,“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

  与此同时,我市还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农区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7.9%。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从2012年的25447元和12429元,提升为2021年的48637元和23797元,主要民生指标均位于自治区前列。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进步开创新局面

  我市坚持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根本途径,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实现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我市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载体,以社区为单位,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微活动”,开展了“社区公益行”“社区达人秀”“社区书法笔会”“京剧票友演唱会”“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全市1022个党组织、1836名党员干部与2454户家庭结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1708件,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建美好家园。

  同时,我市还积极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机制,与宁夏石嘴山市、阿拉善盟等多个周边地市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协议,构建“信息互通、人员互动、衔接互补、共同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我市完整准确宣传贯彻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让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畅通面向基层的法律援助通道,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推进城乡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维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和研判民族工作面临的复杂环境,有力维护民族领域安全稳定大局,汇聚民族团结最大增量,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根植于各族群众心中。

  民族团结花盛开,砥砺前行谱新篇。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阳光雨露,如今,一幅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踏上新征程,我市将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广泛调动各族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丰富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创建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四季芬芳、花香四溢。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电话:0473-2999829
蒙ICP备11001578号-2 蒙公网安备 15030202000164号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email:djzx9829@126.com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