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BDO一体化生产基地起势成势,“建功新时代 民歌颂北疆”2023内蒙古民歌大会、“中国书法·年展”、第十二届黄河明珠·乌海书法艺术节等活动丰富多彩,重大项目建设强劲有力,民生项目加快推进,这一切都是我市各族儿女如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守望相助、胼手胝足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而努力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作用,积极打造“海纳百川 和美与共”创建品牌,以“和美乌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群众性系列活动为抓手,让全市55万各族群众全民参与创建,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美乌海,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乌海力量。
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级领导牵头的6个专项工作组,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细化实化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任务,压紧压实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责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以强有力的领导推动创建工作。
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制定印发了《乌海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负面事项清单》《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测评标准》等,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为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广度和深度,我市坚持将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网络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阵地,明确了“八进”工作的牵头部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有全国、自治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37家,其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家,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8家,市级示范单位87家,覆盖机关、镇(街道)、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实现各领域、各系统全覆盖。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我市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引导全市各族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在乌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润物无声——分众化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党员干部中抓教育全覆盖,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安排主体班次课时占比超11%,各级党组织依托组织生活举办学习会1100余场次;在青少年中抓教育融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青少年教育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开设“红领巾思想讲堂”“云思政”线上课程等教育平台,让民族团结种子在60000余名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在社会大众中抓宣传教育广扩面,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进步”行动,推出“悟源云课堂”精品课,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网络专栏,刊发新闻报道2000余条,阅读量569.9万次。深入开展“两月一周”活动,成立“红石榴”宣讲团、志愿服务队,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和“身边的榜样”典型事迹,组织各类宣讲活动2500余场次。
在乌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载体丰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两个打造”,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乌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品展等,原创歌曲《我们春天回家》、音乐剧《乌海人家》、音舞诗画《山高水长》,“党的光辉照我心”走基层送文艺志愿服务项目获得自治区奖项;打好文化牌,突出“中国书法城”品牌价值,在学校开展书法特色教育,举办书法产业博览会、书画展览,让书法这一中华文化的代表性符号成为我市外塑形象、内聚人心的城市名片;大力弘扬北疆文化,挖掘“三线精神”,整合我市境内长城、黄河沿线重要文物和文化资源,让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鲜活”起来,彰显中华现代文明特征。
在乌海,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走深走实,建立乌海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人才库,命名教育、研究、实践基地20家;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让各族群众都有更多机会接受高质量的现代化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十大行动”,引导各族群众移风易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加快向现代化迈进。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2人,自治区道德模范19人;入选中国好人榜12人,入选内蒙古好人榜102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个,模范个人7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6个,模范个人68人。
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
最好的民族团结就是实现共同发展。我市坚持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乌海的风采。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巩固煤焦、提升化工、培育战新、拓展装备、优化传统”的发展思路,以打造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5个超百亿级产业链群为目标,深入实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全力打造具有乌海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设共享社区环境。依托一刻钟社区生活圈,通过服务叠加、人文惠民、补齐短板等方式,在创新社会治理、提质社区建设、美化人居环境、优化品质生活上持续发力。截至目前,全市试点已有12个,涵盖11个街道、50个社区,服务居民44.35万人,基本实现主城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全覆盖。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持续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制定教育、医疗高质量发展“1+N”工作意见及配套政策措施,系统推动软硬件提档升级,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养老金实现连续增长,社会救助标准、医疗保险政策范围报销比例均居自治区前列。
持续深化平安建设。依托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全市整合划分为786个网格,实行“一格一长一警一专多兼”,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建立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打造四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39个,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保持在96%以上。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年均受理处置群众诉求60万件,累计解决群众诉求13.37万件,诉求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均居自治区前列。全市各族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在98%以上。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283元,同比增长4.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436元,同比增长3.7%;农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224元,同比增长6.0%。主要民生指标均在自治区前列。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我市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共同建设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我市与江苏淮安等3个地区签署各族青少年交流合作协议,跨区域开展“亮丽黄河几字弯”手拉手实践营、“淮乌两地心连心”夏令营等交流活动,深化各族青少年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与新疆塔城等10个地区建立跨区域就业创业合作机制,21家重点企业同自治区15所院校签订“政校企”合作协议,与甘肃兰州等51家劳动力密集地区和区内外院校签订劳务协议及政校企合作协议,不断拓宽劳务交流、职业培训、校企合作、就业服务共享等合作平台,促进了各民族广泛交流;发挥“全域旅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效应,将中华民族文化符号融入景区建设,加快黄河文化博物馆、“母亲河之旅”马拉松赛道等项目建设,推出“乌海+景”精品线路和黄河西行客栈乡村集市、音乐节、帐篷节等旅游项目。
同时,我市还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对接机制,与宁夏石嘴山市、阿拉善盟等多个周边地市签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调合作协议,构建“信息互通、人员互动、衔接互补、共同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各族群众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潜移默化地嵌入心中、融入血液、铸入灵魂,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进,共同砥砺前行,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同心勠力、奋楫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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