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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过若何,三字为解

作者:   来源:乌达区委组织部 宋泽昊  
发布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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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好“喜改进”三字,以闻过则喜的胸襟,闻过则改的决心和有闻过则进的恒心,正确面对群众批评意见。

闻过则喜,知过不讳。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往往是闻过则怨、闻过则辩,甚至闻过则怒,不仅损害自身成长进步,更严重危害了干群关系。“言者无罪,闻者足以戒”,党员干部要有闻过则喜的胸襟,敢于承认错误,接纳诤言,善于接受批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体现出干部的责任担当。同时,还要广开言路,拓宽群众渠道,通过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意见,切实了解群众批评投诉较多的重点领域及群众所思所盼,明确未来工作重点方向。

闻过则改,改过不惮。闻过则喜的目的在于闻过则改,有错必纠、知错能改,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面对群众问题要及时解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讲究方式方法。对于合理合法诉求,建立问题清单,立说立行、干在实处,采取坚决有效的实际行动,向时间要成效。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系统规划,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对于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确保群众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回音,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闻过则进,三省吾身。闻过则喜的意义在于闻过则进。任何改正都是进步,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一代代党员干部的传承和发扬中推进了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员干部要把群众批评意见作为提神醒脑、改进工作的苦口良药,事情办得怎么样,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要以群众满意度为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跟踪问效,由群众评判成效,只有听其言、纳其说,方能集他人智慧,完善提升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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