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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问答(11)

作者:   来源:乌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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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参保人员怎样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怎么直接结算?

  ①参保人员在市内住院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


  ②参保人员需要转诊到乌海市外医院就医住院的,统一由乌海市人民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市精神卫生中心和市传染病医院两家专科医院可向患者出具转往市外更高等级专科医院的转院手续。参保患者未办理转院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包括急诊)的政策支付范围内医疗费,要先由患者自付一定比例后按规定报销,其中内蒙古地区内的自负20%,其它地区的自负30%;转诊转院和自行到外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先备案(即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选定点(即选择跨省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卡就医(即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入院读卡,出院读卡后即可实现直接结算。


  ③具体备案办法: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拨打经办机构电话、12345市民热线、12333人社系统服务热线或微信等方式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34.参保人员发生无责意外伤害怎么报案?


  参保人员发生无责意外伤害24小时内在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保险公司在接到备案表后第一时间到患者所住病房协助办理理赔,需要转诊到乌海市外医院就医住院的,需由乌海市人民医院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市内住院标准执行,在乌海市外发生无责意外就医住院的,携带报销材料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设置的保险公司窗口办理理赔。


  35.普通门诊就医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参保人员患者不需要住院的小病,在选定的社区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报销60%,年度最高可报销1500元,不设起付标准。


  36.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如何规定的?


  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再报销70%(精神病人和传染病人可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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