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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五项措施、五个确保”从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

作者:   来源:海勃湾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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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规定和《乌海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工作,海勃湾区委组织部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规范管理力度,在“备案、清缴、核查”上下功夫,切实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出国(境)问题的发生。
     一、持续开展专项排查,确保证照应缴尽缴
     按照《海勃湾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从严管理科级干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审批报备、证件管理等程序和制度。截止目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1494人,组织部门共集中保管出国(境)证件490本,2021年共审批办理因私出国(境)2人。
     二、健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审批合法合规
     海勃湾区委组织部与乌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密切配合,按照登记备案工作职责分工,对登记备案人员相关信息及时进行采集、变更、补充。在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备案、审批、证件申办领取等环节相互协作,及时沟通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审批程序规范化。
     三、及时更新人员信息,确保备案应备尽备
     一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与人社局对接,对职能划转、人事关系变动、新提拔干部的信息进行采集,纳入组织部登记备案管理范围,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备案人员不遗漏;二是严格落实季报告制度,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同步落实整改,加强与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的配合联系、信息共享,充分做到登记备案“应备尽备”、新增撤销“动态管理”、因私证件“应缴尽缴”、集中保管“专人专柜”、出国审批“从严把关”,持续完善数据信息化管理,不断提升我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水平。
     四、完善电子信息档案,确保数据准确有序
     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备案人员基础信息,建立海勃湾区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电子管理档案,对应列为登记备案人员但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对登记备案人员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及时进行变更,将出国(境)证照按姓氏排序,并按照编号及有效期限分类设置,做到信息准确,实现数据动态管理,确保证照管理准确有序。
     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证照规范使用
     按照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要求,区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证件保管、申领和收缴工作,坚持“一出一批、一审一领”原则,督促持证人员在归国(境)7日内将出国(境)证件交组织部统一保管,再次使用时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强化与公安出入境部门的沟通协作,坚决防止违规违纪出国(境)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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